1、负责管理物业公司 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及人员配备 制订公司的管理方针、目标与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沟通;
2、起草制定达到上述方针目标的实施程序文件和规章制度 如:岗位职责、层级管理制度、会议管理制度;工作执行、督导、检查、日记制度及程序;财务、人事、物资管理制度;对客服务管理制度、业户公约、手册 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合同 业主大会、委员会资料 接管程序 入伙和装修管理等 并监督实施 保证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的质量与标准 让业主满意 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3、对管理人员的招聘、录用、考核、奖惩、辞退工作 合理分配各部门工作任务并组织督导下属切实完成;
4、协调、理顺与集团公司、房地产公司各部门的工作关系 参加集团公司会议 提交工作总结和各种合理化建议 贯彻落实公司指令;
5、协调与有关协作部门、业主委员会、政府主管部门的关系 保持良好的公共关系 树立企业品牌、形象;
6、物业管理前期参与(新项目的市场调研开发、规划、定位、施工 竣工验收等环节工作) 并针对使用管理提出可行性建议、意见;接管物业并跟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实保修措施如单位、期限、费用等;理顺与开发商、施工方的工作关系;
7、指导、管理、协调物业各部门的工作 监督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工作程序、任务的执行与落实;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岗位、设备、环境等 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召集和主持公司例会或专题会议 及时解决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保证企业各项工作能顺利进行;
8、以身作则 关心员工 提高公司凝聚力和员工工作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 培养员工以自觉性、责任感完成本职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员工的意见 建议 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
9、带头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参与年度预算并呈报上级审批后实施 审阅、分析各类财务报表 控制公司费用开支 降低物料损耗和各项成本;
10、监督各部门的培训工作 提高公司整体业务与服务标准;
11、及时处理严重的投诉、突发事件 理顺业户与公司的关系 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12、负责合同事务(委托、租赁、维修、保险等)的谈判、签约并呈交上级批准后落实;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