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执行项目部安全文明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安全事故、环境保护负直接责任。
2) 负责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消防保证体系的贯彻落实,熟悉或参与制定项目部的各种安全技术措施、规章制度、标准、规定。
3) 检查监督现场施工人员、劳务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范。
4) 落实执行所有危险源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不合格项负有监督、改正、复查、评价、处罚的责任。
5) 负责项目部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目标的具体实施工作;对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检查,纠正不安全行为和改善不安全环境。
6) 参与对施工班组和劳务的安全技术交底、教育工作,负责对劳务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监控,并作好监控记录。
7) 负责本项目中所有安全源的识别鉴定、危险源的标识以及防护措施的制定。
8) 积极参加项目部季、月、周安全文明施工联合检查,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签发限时整改通知单,做好检查日志记录。
9) 坚持每天巡回检查各施工作业点,坚持原则,对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应及时制止,对有可能导致险情的行为应立即责令停工,对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要及时处罚和纠正,同时会同相关人员研讨或制定安全文明的施工作业方案。
10) 按规定做好安全生产中规定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和保管,按期呈报安全课长审阅后移交资料员存档;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台帐。
11) 负责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和试验,检查灭火器换药时间及有效期期,确保能有效使用。
12) 加强分包单位和劳务方安全监督管理,现场查验或配合特殊工种培训取证,并记录在案。
13) 负责收集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活动记录,查原始记录及班组日志,每天填 “报安全日检表”,真实客观反映安全问题。
14) 贯彻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装置的检查验收,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情况。
15) 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处理重大工伤事故、机械事故,并参与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16) 熟悉安全事故紧急预案,并负责具体执行。
17) 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引进,参与技术创新。
18) 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