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工地项目安全负责:坚持工作原则,秉公办事,吃苦耐劳,以身作则,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工地项目安全施工,不影响施工进度;
2、熟知各部门及施工单位的安全规定,并监督其执行,对违反安全规定、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及不按操作规范施工的队伍和个人做出处理决定(整改通知、罚款、停工整顿)。对施工方的罚款,由施工方经理签字;
3、做好与周边友邻单位及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的安全协调工作;
4、负责布置和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制度及检查落实,经常巡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组织整改。
5、负责监督管理消防、安全保卫设施及器材,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设施使用的培训;
6、负责项目区内动火、动电管理,在厂区内动火动电的必须在安全员处备案;
7、定期监督检查门卫的安全保卫制度的执行情况;
8、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放自然灾害)等工作,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查明情况,在工作及个人能力范围内排除险情,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9、临时工作证、车辆出入证的管理与涉及项目部安全防范的其他工作;
10、负责安全标准化验收资料的整理收集,对项目安全、消防验收负责;
11、制定紧急突发事件能及时妥善处理,并详细制定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