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要学习贯彻《教育法》、《职业教育法》,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坚持实施能力培养教育,努力学习理论文化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主动适应新时期教育对教师学识水平的要求。
2、遵纪守法,模范地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标准》,提高个人的法制观念。
3、教师要熟悉并掌握所任学科的教学大纲,认真钻研教材和备课,写好教案,认真上好课,精心设计学生作业,并及时认真批改。努力提高每节课的质量。搞好教学计划和总结。
4、教师要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率,注意发挥教师和学生两方面的积极性,注意开发智力,发展能力,培养创造型人才。
5、各科教师均应结合学科知识的特点,在教学中积极恰当地渗透德育教育,在思想上、心理上给予给学生帮助和指导。
6、教师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对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考核与评定,对学习上的尖子生和学困生应给予个别帮助与辅导。
7、教师要热爱学生,确立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在教育工作中,坚持正确教育,既严格要求又耐心细致,防止简单粗暴,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有责任对学生不当的思想行为进行引导、规劝和教育。
8、教师应注意积累和总结教育教学工作的经验、体会,积极参加并承担教育教学的实验、观摩、研究及经验交流等任务,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