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聘期待遇
(一)薪酬及保障待遇
1.实行协议薪酬,区间在30-45万元/年;
2.提供高于当地居住水平的租房补贴;
3.享受带薪年假、健康体检等职工福利;
4.根据科研工作需要,配备科研助手;
5.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和必要的科研仪器设备;
6.在站期间,符合山东省“集聚计划”条件者,每年可享受生活补贴5万元,出站留企工作可享受省一次性补贴15万元及留淄补贴10万元。
(二)对在站期间表现优秀者,可申请入职,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年薪参照单位基层副职同等水平确定。同时享受地方激励政策,每月发放4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并可申请我市租赁型人才公寓或购买产权型人才公寓,住房面积最高140平方,租赁享受市场价5-8折,购买享受市场价7.5折;未购买我市产权型人才公寓的博士研究生,在新购其他商品房时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助30万元。
四、申请提交材料
(一)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二)博士论文以及与研究课题相关的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
(三)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
(四)《博士后申请表》《专家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