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持一级建造师证,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项:
(2)高度 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 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 2 项:
(3)建筑面积 1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 0.6 万-1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21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 24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 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 21-24 米 (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